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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电子税局丨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如何备案?
纳税人(含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)应当编制财务、会计报表,并自涉税市场主体身份信息报告之日起15日内,将其财务、会计制度或者财务、会计处理办法等信息,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备案。
操作步骤看这里
❶登录重庆市新电子税局,依次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综合信息报告】-【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】进入功能页面。
❷如为首次办理,系统会自动带出部分预填信息,您可对会计制度信息、会计核算方法、会计核算软件信息等进行填报和补充。点击“会计报表情况”右上角【编辑】按钮,可对会计报表报送情况进行选择。填报完成后,点击【提交】,即可完成备案。
❸如为非首次办理,系统会自动带出您当前正在使用的备案信息,您可对当前备案的会计制度信息、会计核算方法、会计核算软件信息等进行修改。
若您的历史备案信息即将到期,可点击左侧导航栏上方的【+新增】按钮,新增备案信息,填写完成后,点击【提交】即完成修改。
注意:新增备案信息有效期起时间必须与历史备案信息连续,不得有重叠、有间隔,备案信息不得包含已申报属期,不得早于税务登记日期。
若已进行财务报表报送,则不得修改对应属期的备案信息。若想修改,需要先作废对应申报属期的财务报表报送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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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作:南川税务